经文:“为这个缘故,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”弗5:31
当上帝花了六天时间创造天地万物后,神看着是好的,意思是看其它的都好,唯有一项不好,那就是:“那人独居不好。”(创2:18a)于是让亚当沉沉睡去,从他身上取下一条肋骨,造成了一个女人,于是神就赐福他们,这时神看着祂所创造的一切都甚好。从“好”到“甚好”的过程里,神让我们领会祂的心意,一个理想的婚姻是一切美好生活的象征,婚姻应是人达至“更美”的一个途径。
但是,反观我们现实的婚姻生活,为什么总是伤痕累累,曾经对婚姻充满了憧憬,但是一步入婚姻却有人哀叹原来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”。为什么会如此,原因不在上帝,乃在于我们真不懂婚姻的意义,真不明白上帝设立婚姻的蓝图是怎样的。当上帝祝福第一对婚姻时,祂说:“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”(创2:24)这已经言简意赅的道出了婚姻的蓝图。
一:观念上的优先——人要离开父母
什么叫“离开”,这不是要我们抛弃我们的父母,完全不理我们父母的生活,若是这样我们比不信的人更不好。“人若不看顾亲属,就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还不好,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,更是如此。”(提前5:8)由此可见,这“离开”不是从字面理解,是“相对”的而不是“绝对”的,正如耶稣说:“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姊妹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(路14:26)难道耶稣真叫我们恨我们的亲属吗?所以,“离开”的意思是一个观念的转化,是一个优先次序的调整,以婚姻为主,绝不是真的丢弃父母。
因为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,特别在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束缚下,我们所认为婚姻的意义是为了传宗接代、奉养父母,服侍夫家和增加生产。婚姻中的主角却在婚姻中迷失了自己的首要身份,一个结婚的男子在家庭中是以儿子/父亲的角色比丈夫的角色重要,同样一个结婚的女子在家庭中是以媳妇/母亲的角色比妻子重要,人们完全漠视了婚姻中夫妻双方感情的建立、加深。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,思想观念的更新,但人在优先次序上还是不能处理好与父母的关系,人对自己的父母有非常多的依赖性。
所以,“人要离开父母”有更深一层的意思,乃是要人超越父母的影响而在心理上长大成熟。从小到大我们在父母的家庭中长大,一切都是由父母亲作决定,无论是经济上、各种物质的需求上都是父母掌大权,造成心理上的信赖性,一旦碰到问题,人就想到的是父母,使人不能完全自立。
从这里,神告诉我们“人要离开父母”意思是提醒我们在婚姻中第一关系乃是夫妻,人若不懂的在心理上离开(成熟起来),就会造成许多的问题。例如过去在原生家庭中的负面影响,看见父母的酗酒而且如今配偶也有此恶习;或者有的人因着父母的缘故厌烦自己的兄弟姊妹,自己结婚后,一个孩子也不要,等等导致自己在婚姻中不断出现危机。另外,在选择对象时,这些未能在心理上成熟的人所寻找的异性,多与他们的父母之一相似,以此来延续他们在原生家庭中的亲子关系。故此,“人要离开父母”不仅对夫妻双方讲,同时也是对夫妻双方的父母讲,要让已成家的儿女学会“离开”,而长大成熟起来。
二:意志上的委身——与妻子连合
当一对新人在上帝的面前与众人的面前彼此立约说:“无论富足、贫穷、有病无病,我都要爱护你、尊重你,直到终身。这是我向你诚实的誓愿!”这旨在提醒这对新人,从今以后不单在情感上,更要在意志上与对方完全委身。
“连合”不是合则聚,不合就如鸟兽散。现代人流行一句话“你离了吗?”感情一碰到问题就想到“离”,常以为“离婚”是解决婚姻危机最好的途径,更不用说要在意志上要与对方委身了。“连合”是“胶合”的意思,是一种牢不可破、坚不可摧的紧密结合,是永久的、是一生一世的。圣经说“爱情,众水不能熄灭,大水也不能淹灭。”(歌8:7)真正的爱情就有如此熊熊燃烧的烈火,能蒸发一切的“大水”。丈夫如何爱妻子,前面已经说过舍已的爱、圣洁的爱、完全接纳的爱、爱人如己、保养顾惜的爱,如果能做到这,相信我们不会有“离婚”的这个想法。
为了能明白这个道理,保罗在这里用基督和教会的关系进一步说明,基督爱教会,这种爱如死之坚强,是永不改变、永不止息的。(这个奥秘上帝曾藉先知何西阿娶淫妇为妻向以色列民显明)。
事实上在我们的婚姻中,夫妻双方常由于性格的不合、处理方式的不同或因工作的压力、外来的试探使夫妻不能完全连合,人试图从各种渠道(经济上、心理上、或药物上)去解决婚姻的各种危机,但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。除非上帝爱的介入,除非神的恩典、圣灵的大能,因为人没有办法去爱一个罪人,一个常常得罪你的人,更不用与之连合了。
三:身体上的合一——二人成为一体
说到这点,许多弟兄姊妹说这不能在讲台上去提及,就是夫妻双方也觉得害羞。为什么我们有如此的“羞耻”感,因为罪仍在我们当中,我们才有如此的感觉,要知道“当时夫妻二人,赤身露体,并不羞耻。”当夏娃摘下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吃的时候,也给亚当吃,这时他们的眼睛就明亮了,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,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,为自己编作裙子。弟兄姊妹,如果这“二人成为一体”是发生在婚姻之外,那可是真正的羞耻,并且是可咒可诅的。神说:“婚姻,人人都当尊重,床也不可污秽,因为苟全行淫的人,神必要审判。”(来13:4)
不知从何开始,“试婚”的概念已进入我们的生活,并且被大多数人理解、接纳。2007年6月11日刊载于《北京日报》的资料显示,大多数人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是认可和宽容的,仅有15.26%的人认为,婚前性行为不道德,要“坚决反对”;12.77%的人虽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,但可以“理解”;32.68%的人则认为,只要真心相爱,婚前性行为无需指责;还有28.83%的人把婚前性行为划入“个人隐私”的领域。总之有尽八成的人赞同试婚和婚前同居。由此我们当心基督徒是否也有如此的观念 。
弟兄姊妹,唯有我们是被拣选的族类,是君尊的祭司,是圣洁的国度,是属神的子民,为什么要拒绝上帝的祝福而让生活充满各种来自魔鬼的诅咒呢?为什么一直让这罪潜伏在你的婚姻里面呢?要知道夏娃因着偷尝禁果,罪就进入人类,不要因为你的“好奇”,在婚姻中让上帝蒙羞。